广东自考如何转出外省自考?
(1)经省考办审批后的考生考试成绩记录将于每年上半年的3月上旬和下半年的9月上旬发出。其中,上半年申请转出的考生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各地市考办相关通知);下半年申请转出的考生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各地市考办相关通知)。
(2)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一致。如有变更,应先更正考试信息。
(3)要求考生一次性转出同一准考证的所有有效成绩。如需将两张以上准考证的成绩同时转入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用目的地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试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县(区)考办。
(4)每年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信息。转户成功的,可按转户省份相关规定办理转户手续。
(5)考试记录转出后,我省将不再保留考生的考试信息和成绩,考生也不能再使用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试业务。
广东自考转出外省有什么规定?
1.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多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试卷后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而转出。
3.取得某专业课全部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4.已用于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办理转入手续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出。
6.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调出相应的实践环节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果不得转出。
广东自考入口可直接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可以报名也可以随时了解自考相关的各种政策变化。
自考准考证
自考准考证到期,可携带相关证件,在当地自行更改准考证自考。
如自考考生准考证遗失或过期,应于每年1月或7月在各新生摄像机前登记并补办准考证。如需在新证完成前参加考试,可在考试前一周的周一至周三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自考办理临时准考证。
在更改准考证之前,最好检查一下考试数据是否有变化或错误。如果有,请尽快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两证复印件到考办办理考试资料手续;然后,通过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看考试数据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在考试期间到考点申请,办理更改准考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