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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考籍转出凭证如何办理

广东自考转出凭证如何办理?

考生在当地县(区)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后,由县(区)考办出具转出证明。

广东自考转出政策

(1)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多门课程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试卷后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在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某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4)办理转入手续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出。

(5)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调出相应的实践环节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果不得转出。

广东自考转出流程

(1)经省考办审批后的考生考试成绩记录将于每年上半年的3月上旬和下半年的9月上旬发出。其中,上半年申请转出的考生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各地市考办相关通知);下半年申请转出的考生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各地市考办相关通知)。

(2)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一致。如有变更,应先更正考试信息。

(3)要求考生一次性转出同一准考证的所有有效成绩。如需将两张以上准考证的成绩同时转入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用目的地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试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县(区)考办。

(4)每年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信息。转户成功的,可按转户省份相关规定办理转户手续。

(5)考试记录转出后,我省将不再保留考生的考试信息和成绩,考生也不能再使用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试业务。

广东自考转出外省有什么规定?

1.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多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试卷后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而转出。

3.取得某专业课全部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4.已用于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办理转入手续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出。

6.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调出相应的实践环节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果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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